俗话说:“老鼠过街,人人喊打!”说的就是咱老百姓对身边盗贼的态度。可从事废品收购的凤阳县一个体小老板小孙,不仅不对身边的小偷“喊打”,竟然还帮着他们窝藏、收购和销售赃物,结果触犯法律,为自己领来八个月的有期徒刑。
经查,小孙原是凤阳县官塘镇一从事废品收购的个体小老板。2007年12月26日傍晚,小孙骑摩托车带着朋友姚某某(在逃)途经该镇一村民家门口时,姚某某发现有一辆很“扎眼”的摩托车停在门口,于是“盗瘾大发、手痒难耐”,让小孙在前面等他,然后溜达回去“干活”。不到5分钟,姚某某得手,骑着那辆“扎眼”的摩托车追上小孙。随后,小孙带着姚某某将偷来的摩托车藏匿在自己妹妹家中。次日,二人将该车以1800元的“超低价”卖给他人。
与此同时,法院在审理中还查明:2007年7月份的一天,同住官塘镇的马某某(已处)骑着一辆摩托车来到小孙的收购门点,告诉小孙车子是刚“得手”搞来的,要将车子卖给小孙。小孙听后觉得“有利可图”,遂以1400元的价格将该车“拿下”,随后又加价300元将该车“出手”。
法院审理认为,小孙明知其收购的物品是他人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收购和销售,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是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本刊在此提醒:年关将至,盗窃行为易发,广大市民应时刻提高警惕,千万不可自作聪明,像小孙那样丢财、领刑、栽跟头。(高建业、记者李志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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