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7日讯记者陈丽平《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前一阶段征求专家及有关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自今天开始至2月底,向社会各界开展第一轮公开征求意见工作。这次公开征求意见是在征求意见稿尚未形成之前进行的。
征求意见稿形成后,还将向全社会继续公开征求意见。记者注意到,教育改革、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等老百姓关心的问题是纲要中的重要内容。而制定纲要本身就是教育法制建设的重要步骤。
教育部今天在京举行2009年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介绍上述情况。
2008年8月29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制定工作方案,正式启动了规划纲要研究制定工作。这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第一个教育规划纲要,是指导未来12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教育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步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规划纲要制定工作,强调这是本届政府必须做好的一件大事,要求在制定过程中广纳群言、广集众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努力制定一个让人民群众满意,符合中国国情和时代特点的高质量的规划纲要。
规划纲要领导小组办公室希望,社会各界围绕下列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改革开放30年教育的成就和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经验;国际教育发展趋势和对我们的启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方针与战略目标;素质教育基本目标与实施途径;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实施素质教育的政策与制度;义务教育的巩固和提高;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学前教育发展;特殊教育发展;农村教育发展与农民工子女教育;职业教育发展;职业教育体制机制与培养模式改革;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与改革;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发展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的制度政策保障;促进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协调发展;支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教育体制改革;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民办教育发展;教育法制建设;教育对外开放;中小学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教育家办学与教师教育创新;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教育信息化建设;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各界人士可通过电子邮件和来函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电子邮件发至dtl@moe.edu.cn;来函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转《规划纲要》意见收集组,邮编:102617,请在信封上注明“纲要征求意见”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