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100多岁才能讨完欠款 该村民讨债10多年,村委会主任称每年只能还一两百元,还完还需60多年
□首席记者李钊通讯员魏朝林
本报驻马店讯 17年前,正阳县真阳镇唐段庄村村委会向该村一名村民借款3000元,目前,本金加上利息共计13428元,该村民多次讨要无果。
6日上午,在正阳县真阳镇唐段庄村,记者见到了58岁的村民孙宏明。他说,1992年3月的一天,时任村委会主任的梁发田找到他,以村办编织厂资金困难的名义向其借款3000元,并承诺按照当时银行利息给予结算。孙宏明拿出多年的积蓄3000元交给梁发田。
孙宏明说,借款两年后,村办编织厂倒闭了,他拿着欠条找到村干部讨要欠款,村干部以没钱为由推托不给。“村里已经换了3届村委会主任,但欠款一直没有还,借条是换了一次又一次,到现在本金加利息共计13428元。”
记者电话联系了现任村主任韩强,韩强承认欠款一事,说村委会办公经费非常紧张,村委会准备采取每年从村办公经费中拿出一两百元还款,直到还完为止。
孙宏明很无奈,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每年还款200元计算,这些欠款要60多年后才能还完。“我现在58岁,到还完时,我已经一百多岁了。”
当日中午,记者来到真阳镇政府,周镇长告诉记者,目前村里办公经费非常紧张,县财政每年给每个村委会拨款不超过4万元,除了村干部工资和办公经费之外所剩无几,没有能力还钱。周镇长建议孙宏明到法院起诉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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