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中、农、工、建四大银行均表示,只要2008年10月27日前执行基准利率0.85倍优惠、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优质客户,原则上都可以申请七折优惠利率。这无疑是送给“房奴们”的好礼物。但是,各行对存量房贷的细节却一直遮遮掩掩。
建设银行是四大行中首先表态的银行,规定只要调整前执行基准利率0.85倍优惠、近两年内没有拖欠两期以上还贷、不存在违约和两笔以上未结清房贷的客户,均可申请七折利率优惠。但另据报道,各大银行仍然为申请设置了其他条件,享受打折的门槛过高。
长江商学院金融学教授周春生认为,当前出现的银行乱象,也事出正常。这种现象说明了银行面对政府监管、自身利益和民意这三股力量之间的矛盾。他还认为,房贷新政作用有限,低利率抵不过低房价,政府政策不应干涉金融机构的市场化运作。以下摘编自对周春生的访谈。
三方力量交织 房贷问题之所以如此敏感,每家银行都有非常矛盾的心情,与它们面对的三个方面力量有关。
一个力量就是银行自身的利润。国内很多商业银行都已是公司化运作,其中相当一部分已经上市。对它们来说,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房贷打折,会影响它们的收益,自然有所犹豫。
但是,银行也不得不顾忌二个力量,就是政府监管。大部分商业银行还是国有银行,即便是股份制银行,也都有国有背景,还受到监管机构严格的监管。银行在出台房贷细则的时候,要考虑到监管机构的意愿和态度。
另外还有三股力量,就是民意。房贷牵涉到千家万户,牵涉到老百姓的利益,中央出台政策之后,银行必须关注同行的情况。因为如果某家银行在执行方面相对滞后,可能就会招致社会舆论的压力。
监管部门的意愿、自身的利益和民意显然并不完全趋同,这三方面交织在一起,银行才会显得非常矛盾。还需注意到,存量房是已经发生的房贷,原来的贷款合同仍然是有效力的。同时,房贷新政策对存量房的表述也并不清晰,留下了自由操作空间,这些因素共同作用,造成了银行存量房贷一时的乱象。
刺激作用有限 这个现象说明,中国金融机构市场化运作的程度在不断提高。银行对自身的收益和安全越来越重视。不像计划经济时期,上面说什么,我就做什么。现在,上面没有明确规定的地方,各大银行就会考虑自身利益,还会非常关注民意,客户关系对它们来说,已非常重要。
对于房贷新政调低房贷利率、给二套房松绑等措施,必须清醒地看到,这些政策尽管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在目前经济景气比较低迷,社会大众对未来发展预期充满不确定性之时,这些措施能起到的刺激作用是有限的。
如果我认为房价要跌,那你利率再低,我可能也不买。如果我认为房价要涨,那即便利率高一点,我可能也有购买的欲望。原因很简单,就是我一定要作个权衡,我省下的一点利息和房价带来的变化孰轻孰重。货币政策在经济低迷时的作用是有限的。
就稳定房地产市场政策而言,任何新的政策出台都必须考虑到经营机构有正常的利润空间,否则,这种政策就是不可持续的;同时,对金融机构而言,风险控制是它的生命,必须尊重金融机构合理的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的基本需求。否则,为了刺激经济累积的金融风险一旦释放,必然会在未来再一次对中国的经济发展造成冲击,使我们可持续发展的愿望落空。
政府可以出台宏观政策,但不应对微观层面的经营施加过多干预。必须要求各个企业依据市场规律运作。当前,出台一些刺激经济的政策是有必要的,但是,也必须防范风险,包括金融风险。金融机构对风险的漠视是这次金融危机很重要的起因。危机还没有结束,不能伤疤没好就忘了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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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