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9日电(记者陶俊洁、赵晓辉)中国证监会9日公布了《证券期货市场统计管理办法》,并决定于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管理办法的出台有助于规范证券期货市场的统计行为,发挥统计在反映证券期货市场基础信息和动态状况、加强证券期货市场监管中的作用。
基于管理办法,证监会将建立集中统一领导,分业务、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证监会负责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统计工作,证监会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的证券期货统计工作。
据了解,管理办法所称的统计调查对象,包括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基金托管银行、基金销售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银行,从事证券期货服务业务的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证券期货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等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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