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院党组召开座谈会,曹建明强调
分析检查报告要体现群众意愿凝聚集体智慧
1月8日至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连续召开高检院机关厅级单位负责人座谈会、处级及处级以下干部座谈会、老干部支部书记座谈会和事业单位干部座谈会,听取大家对高检院党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的评议意见。
高检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强调,分析检查报告要体现群众意愿、凝聚集体智慧,真正成为今后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自2008年9月中旬开始,高检院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高检院党组高度重视,把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和加强党组自身建设的难得契机,紧密结合检察机关实际,以“坚持科学发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为实践载体,以“检察人员受教育、法律监督上水平、执法为民显成效”为目标,精心组织学习培训和交流研讨,广泛征求广大人民群众、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律师代表、高检院机关全体干部、地方各级检察机关与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坚持突出实践特色,召开院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党组同志带头认真学习,带头讨论交流,带头作辅导报告,带头调查研究,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结合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决政法工作突出问题的意见》,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亲自主持,党组经过认真研究,形成了分析检查报告。
两天来,曹建明检察长和高检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耕分别主持座谈会,认真听取大家的评议。座谈会上,与会者畅所欲言,对分析检查报告给予充分肯定。大家认为,报告对科学发展观认识深刻,问题查找准确,原因分析透彻,发展思路清晰,解决问题的措施有力。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高检院党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是一个实事求是、鼓舞人心的报告。大家围绕完善分析检查报告,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形成的共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存在问题的主观原因分析、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举措、加强和改进高检院党组自身建设的措施等五个方面,认真进行了评议,提出了具体的评议意见和建议。
曹建明在听取评议后表示,大家在会前作了充分准备,认真阅读了分析检查报告,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听取了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意见,在会上充分发表了评议意见,评议意见质量高、针对性强,体现了高检院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离退休党员干部对党组的关心、爱护、帮助和支持,也从一个侧面体现了高检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高检院党组将认真梳理、逐条分析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解决一批实际困难和问题,并把好的意见和建议体现到修改后的分析检查报告中去,使院党组的分析检查报告真正体现群众意愿、凝聚集体智慧,真正成为今后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曹建明指出,当前,高检院学习实践活动已经进入关键阶段,搞好群众评议环节和整改落实阶段的工作,要注意抓好三方面工作:
第一,要继续抓好学习。要坚持把学习理论贯穿始终,特别是要紧密联系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进一步抓好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抓好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最近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抓好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有关文件和政策措施的学习,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理解。
第二,要进一步强调领导责任。无论是修改完善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还是整改落实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各单位一把手都要亲自抓,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中央确定的学习实践活动每个环节的要求和高检院的安排部署,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保证学习实践活动不走过场。
第三,要增强紧迫感,坚持两手抓、两不误。各单位一定要增强时限意识,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任务,抓紧抓实,要保证如期完成。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积极应对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问题新挑战,把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作为学习实践活动最大的实践,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真正把抓好学习实践活动与抓好业务工作统一起来,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圆满完成中央部署的各项任务,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高检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克惠、朱孝清、孙谦,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常韧,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高检院纪检组组长莫文秀,中央学习实践活动第13指导检查组的同志分别出席座谈会。(记者肖玮)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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