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世博会的传统,为了鼓励更多的发展中国家和国际组织前来参展,组织者将提供1亿美元的援助基金为发展中国家参展提供援助。
(一)受援国家的资格
1、第一类:依照联合国贸易和发展委员会(UNCTAD)《2004年最不发达国家报告》所确定的最不发达国家(Least Developed Countries, LDCs),或者依照世界银行《2004年世界发展指数》,人均国民收入等于或小于825美元的低收入国家(Low Income Countries, LICs);
2、第二类:依照世界银行《2004年世界发展指数》,人均国民收入在826 ~ 3,255美元之间的低中收入国家(Lower-middle-income Countries, LMICs)。
(二)援助项目包括下列各项开支
1、参展国编制参展方案中的咨询费用;
2、参展国展馆的设计、布展和拆卸等费用;
3、参展国展馆的运营费用(如清洁、保安、水电、设备租赁等费用);
4、参展国展品的通关、运输、仓储和保险费用;
5、参展国组织相关活动(如馆日活动)中所产生的费用;
6、参展国在中国进行相关沟通和推介的费用;
7、参展国VIP携配偶来上海参加相关活动的费用;
8、参展国记者团在上海的部分活动费用;
9、参展国工作人员进行的关于展馆运营方面的培训费用;
10、参展国工作人员布展与参展期间产生的费用(包括本地服务人员的劳务费用)。有关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援助的详细信息,组织者将进一步在《参展指南》中予以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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