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1月10日电 记者胡新桥 见习记者 余飞 通讯员李志刚2009年,湖北省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门槛”再次被“调低”,无偿为困难群众办案数将达到1.6万件,将比去年增长60%。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湖北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据了解,去年,湖北省仅为农民工无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就达4020件,挽回经济损失1.4亿元。湖北省司法厅还表示,今年将根据老百姓需要,定期更新调整援助范围和对象,真正做到“应援尽援”,服务民生。
针对今年出现的民工返乡潮现象,湖北省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表示,农民工群体是今年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之一,湖北省已经建成了省内农民工法律援助异地办案的绿色通道,与外省30个城市建立了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在此范围内,外出打工的农民工无论是在身在异乡还是在家里,只要有“冤屈”,都能得到必要的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