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下午,家住淮北的戒毒人员刘梅(化名)终于完成了自己的自愿戒毒期限,重新到家中开始了新生之路。
由于解教前表现良好,2008年12月1日,刘梅经过申请得到劳教所批准,在劳教所内由强制劳教戒毒转为自愿康复戒毒。在此后的一个月里,刘梅每天早晨和其他3名戒毒人员在没有民警监管的情况下,自行乘车来到合肥市某箱包厂上班,与社会工厂工人一起劳动,晚上再乘车回到女劳教所自愿戒毒康复之家休息。劳动期间她们实行自我管理,白天在工厂上班,晚上回到自愿戒毒康复之家,虽然在试工期间没有固定的工资,但戒毒康复人员在工厂里学到了一技之长,恢复了自信心,为回归社会打下基础。
这是安徽省女劳动教养管理所对自愿戒毒康复人员实行开放式管理的新举措之一,通过相对自由的社会“试工”形式,为自愿戒毒康复人员戒毒期满后回归社会做好铺垫,帮助这些吸毒人员再次融入社会。
2008年12月28日,戒毒人员夏某、孔某从省女劳教所康复之家回归社会后,利用在女劳教所试工期间学到的一技之长,已经在家乡开始了创业之路。
据了解,自2008年12月1日安徽省女劳教场所全面实现劳教戒毒和自愿康复戒毒无缝对接后,女劳教所利用劳教场所规范的教育矫治条件,建立了一个环境温馨的自愿戒毒康复之家,分别设有康复训练、技能培训、文体活动、体能训练、心理矫治等功能区,实行民警指导下的戒毒康复人员自我约束、相互监督的自我管理方式,采取体能康复、心理矫治、行为矫正及劳动锻炼相结合的康复方式,实行工作日签到制和双休日、节假日作息制度,帮助戒毒人员进一步戒除毒瘾。
戒毒康复之家除了采用轻松的环境及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心理矫治方法,建立一套针对康复人员从入住到回归社会的心理咨询援助体系,配备1名专业二级心理咨询师作为康复人员的心理医生,及时为他们排解心理问题。
为帮助自愿戒毒康复人员与社会直接接轨,实现戒毒、治疗、康复、劳动、就业指导一体化,省女劳教所千方百计与社会企业联系推荐康复人员就业、试工。
康复人员程某说,多年以来毒品摧毁了她们的生活,但现在通过去工厂劳动,和工友们接触,渐渐感觉到了生活带来的快乐,对未来有了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