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1月12日消息2009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将着力维护社会治安与社会和谐稳定——专访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
年前,全国综治办主任会议与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同期在北京召开,按照中央要求,会议规划部署了2009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
2009年,将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以来经济发展面临困难最大、挑战最严峻的一年,也是社会风险因素增多,矛盾碰头叠加,治安形势严峻复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任务繁重艰巨的一年。在全国综治办主任会议上,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接受《瞭望》新闻周刊专访时指出:“我们将借鉴以往成功经验,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体制机制,有效应对国际国内形势发展变化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的新挑战,迎难而上,科学部署,狠抓落实,着力维护社会治安与社会和谐稳定。”
控制社会治安局势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 《瞭望》:2009年,社会治安将呈现怎样的态势?
陈冀平:总的来说,2009年将是各类社会矛盾碰头叠加的一年。我国社会稳定形势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的基本状况不会变,而在当前形势下,新的社会矛盾将不断产生,原有的一些社会矛盾也可能随之凸显,并呈现出经济领域的新矛盾与老矛盾、经济领域的矛盾与其他领域的矛盾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局面。
涉及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国有企业改革、涉法涉诉、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等方面的信访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非法集资、股市房市投资受损、高校毕业生就业、医疗养老、环境污染、城市公共服务与管理等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因素也在增多。一些偶发事件引起的直接利益和非直接利益冲突,容易形成社会热点问题,影响正常社会秩序。
特别要注意的是,随着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利益诉求日益多样、社会心态日益复杂,一些人心理失衡,对社会的不满情绪潜滋暗长;少数群众维权意识强烈而法制观念淡薄,动辄采取过激行为。在过去的一年,贵州瓮安、云南孟连、甘肃陇南等地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一些不法分子公然打砸抢烧县委和县政府甚至市委和市政府,无论是冲突的激烈程度还是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都是近几年来比较严重的。从深层原因分析,这既是各种社会矛盾长期积累、交织的结果,也有工作不扎实、应对不当的因素。在2009年,如何遏制重大群体性事件多发之势,将是一项艰巨的工作。
同时,2009年将是社会治安压力增大的一年。应该看到,我国社会治安大局是稳定的。但是,受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刑事犯罪总量仍在高位运行,新型犯罪不断增多,犯罪的智能化、暴力化、组织化特征日益突出,特别是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需要警觉的是,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全球性经济衰退影响,由经济纠纷引发的暴力讨债、绑架、哄抢等“民转刑”案件可能更加突出,流动人口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可能更加突出,城市社会治安问题向农村蔓延扩散的趋势可能更加突出。尤其是个人极端事件有可能进一步增多,治安问题的敏感性会进一步增强,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都有可能转变为社会热点问题,甚至诱发其他矛盾和问题,控制社会治安局势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责任编辑:李恺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