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雯婧汪伟)昨天从市教委获悉,今年本市将进一步扩大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制度改革范围,全市18个区县将全部享受这一政策。每个区县在本区县内确定实行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制度的重点高中原则上不少于两所。
各区县以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为基数,按一定比例,将重点高中招生计划指标定向分配到本区所有的初中学校。定向分配的招生指标,控制在实行招生指标定向分配改革的重点高中招生计划的10%以内。
去年,本市与初中课程改革相配套,制定了《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方案(试行)》。通过对高中招生制度的改革,本市将逐步改变以升学考试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按照规定,初中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分配的推荐名额,参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予以推荐。市教委明确指出,推荐生不同于保送生,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学业水平考查和学业水平测试。凡学业考试成绩达到招生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下10分以内的考生,招生校必须全部录取。
另据悉,从今年起,本市停止对初中毕业生中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学科类特长生的加分,经市教委验收批准的近百所特色学校和体育、艺术传统校,可以按照招生计划的5%的比例,自主招收特长生。本市将加强对初中招生计划的调控,今年市内六区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必须控制在本区小学毕业生总数的10%以内,并将改革民办学校的招生办法,禁止举行选拔性考试。同时,启动“天津市初中高中素质评价电子平台”,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实现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成长记录电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