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12日专电(记者刘琳任芳)中国银行业协会12日发布《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号召金融机构应该承担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
经中国银行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指引》共分为六章二十七条。
《指引》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其股东、员工、消费者、商业伙伴、政府和社区等利益相关者以及为促进社会与环境可持续发展所应承担的经济、法律、道德与慈善责任。至少应包括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
经济责任是指在遵守法律条件下,营造公平、安全、稳定的行业竞争秩序,以优质的专业经营,持续为国家、股东、员工、客户和社会公众创造经济价值。
社会责任是指以符合社会道德和公益要求的经营理念为指导,积极维护消费者、员工和社区大众的社会公共利益;提倡慈善责任,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构建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发展。
环境责任是指支持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节约资源,保护和改善自然生态环境,支持社会可持续发展。
《指引》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原则上应于每年六月底前向中国银行业协会提交上一年度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