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跃林(左)和车管所副所长赵绍康微笑“握手”。春城晚报
新华网云南频道1月13日电(记者 李倩)我国残疾人中的传奇人物、被称为"无手车神"的何跃林于12日将云南省丽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告上法庭,希望被告能同意他依法限期参加车考,合格后颁发驾驶证,真正结束其20多年无证驾驶的历史,以此唤起立法机关对特殊人群的重视。
今年48岁的何跃林是云南省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幼年时发生意外截去了双上肢。20多年来,凭借着坚强的意志,他苦苦练习,练就了过硬的驾车技术。
他开车几乎跑遍了大半个中国,并多次驾车往返于路况最为复杂的川藏公路,还参加了多项越野挑战赛并获得诸多奖项:2002年,他参加中国电视吉尼斯大赛,创造了无手驾驶多种类型车辆、无手驾驶8吨大货车穿行崎岖山路30公里的纪录;2004年,他参加昆明东川泥石流汽车场地越野赛,成为国内首个与健康车手同场竞技的残疾车手;同年,他参加"中国十大残疾杰出青年"挑战世界屋脊活动,并胜利抵达珠峰大本营,获得"杰出勇士"称号。
对于这位受人尊敬的"勇士"却常常陷入一种尴尬。"20多年来,我一直以驾车跑运输作为谋生的唯一手段,我的驾驶技术也非常好,从来没有出过一次交通事故,做到了百分之百的安全驾驶。可是不论开拖拉机、大小货车,还是现在的各种车辆,我都因无证驾驶被多次被罚,虽然交警也常常是含着眼泪执的法。"何跃林说,这些年来,他几次向相关部门申请驾照,而丽江市交警支队均以其不符合公安部第71号令规定的"身体要求"(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者,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加以拒绝。"我把交警支队告上法庭,实属无奈。他们多年来给予了我大力帮助和支持,但驾车是我谋生的技能,不给我发驾照就相当于剥夺了我的劳动权。"何跃林说。
该案由丽江市古城区法院立案受理。在当天的庭审中,原告律师李志元列举了何跃林五年来在驾车领域的成就,甚至包括中国汽联颁发的专业车手驾照,以此证明何跃林完全具备娴熟的驾驶技能,并称公安部相关行政法规只是对交通法相应补充。"71号令是否适应各类人群,是否为各类人士潜能发挥提供了法律保证,是否体现了人性化的行政执法。通过何跃林的实例可以证明,71号令是滞后的,乃至是错误的。"李志元表示,驾车是何跃林唯一的劳动技能,交警拒绝原告申请驾照的行为完全剥夺了《宪法》所赋予公民的劳动权,也违法了《残疾人保护法》的相关条款。
被告丽江交警支队在答辩中仍称,何跃林的身体条件无法达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被告的委托代理人董云也表示,71号令是保障驾驶者及普通民众生命安全的体现,并不滞后。"现在何跃林的事业做得很大,驾车也并非他唯一的谋生手段。"董云说。
何跃林希望有关部门能依据相关法律精神,给他进行严格的汽车驾驶执照的申领前的技能考试,待考试合格后再颁发驾驶执照。"我要做一个合法的公民。"何跃林说。 (来源:新华网云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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