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长庆油田警方经过一年艰苦卓绝的摸排调查,成功破获了以当地农民左凤林为首的15人特大盗抢原油团伙案。2007年9月,(甘肃)庆阳市中院一审以抢劫罪、盗窃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收购销售赃物罪,四罪并罚判处主犯左凤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主犯王永珠、李文耀犯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3年,其他12名从犯分别因犯抢劫罪、盗窃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被处以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不等的刑罚。
宣判后,左凤林等人提出上诉。2009年1月12日,省高院将在当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常年靠偷油为生的庆城县农民左凤林堪称当地“油霸”。他曾因盗窃原油获刑5年6个月,但出狱后仍不思悔改重操旧业。自2001年2月起,左凤林纠集“志同道合”的同乡,踩好点后开着农用三轮车到无人看守的油田作业区,掘开输油管线,持铁铳在输油管上凿眼盗油。后来他们盗油的设施越来越专业,胆子也越来越大,直接驾驶油罐车前往油田作业区肆意盗油。2003年4月,左凤林再次因涉嫌抢劫被通缉后潜逃。随后他悄然返回陇东油区一带,继续干着偷抢原油的勾当。
从2001年至2006年间,在左凤林的纠集下,庆城县十多名青年农民加入到盗抢团伙,该团伙明目张胆抢油作案多达27起。他们从盗窃原油、破坏易燃易爆设备逐步发展到组织犯罪团伙抢劫原油。在盗窃过程中,有11名油田工人遭到这伙人的暴力殴打,还有1名工人被打断了腿导致重度伤残。左凤林团伙盗抢原油和破坏输油管线造成原油泄漏的经济损失上百万元;而抢劫作业工人的现金、手机、彩电等财物也有数万元。左凤林团伙在作案过程中心狠手辣,手段残忍,其犯罪行为已演变成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作案,该团伙已成为危害油田生产、威胁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黑恶势力。
2005年,该团伙所涉案件分别被列为部级、厅级督办案件。历经一年的艰苦侦查,左凤林等十余名嫌疑人陆续落网,这起震惊油区的陇东第一大案成功告破。2007年3月,庆阳市检察院对左凤林等15名被告分别以涉嫌犯抢劫罪、盗窃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及收购销售赃物罪提起公诉。同年9月4日,庆阳市中院审理后,根据各被告人在实施犯罪时的性质、地位、作用及对社会危害的程度,做出上述判决。一审宣判后,左凤林提出上诉。(新华网甘肃频道-兰州晨报郭玉红) (来源:新华网甘肃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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