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呼和浩特1月13日消息 (记者陈青平乌海台记者张斌)丈夫早逝、儿子瘫痪在床、女儿在读高中的马银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高兴地说:“自己命不好,又赶上单位破产下了岗,日子过得十分艰难。自2000年全家开始拿低保以来,从每人130元到现在的每人220元,起码每月吃喝不用愁了。
这是党委、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让咱的心里有底了。”
在内蒙古乌海市现有14147户、31583人象马银英一样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弱势群体,占全市总人口的6.5%。近年来,随着经济迅速发展,乌海市不断提高低保保障水平,去年6月实现了低保标准和补差标准均提高20元的目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220元,其中A类人员补助标准由236元提高到500元,这是2008年乌海市政府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1至11月,乌海市累计发放低保资金5394.4万元,月人均补差标准达到154.6元,与2007年同期相比,全市低保资金支出增加1161.1万元,人均月补差标准提高了30元。
2008年,乌海市、区两级财政共安排低保资金预算2411万元,其中市本级安排1275万元,区本级安排1136万元,比上年增长了20.3%,地方低保匹配资金做到了逐年增加且增幅在20%以上,市本级财政匹配力度占地方预算的52.9%,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通报表扬的盟市本级财政匹配力度占地方预算比重较大的盟市之一。到2008年底,乌海市低保资金已全部支出,实现了内蒙古自治区补助资金和地方安排低保资金的零结余。
乌海市民政部门坚持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健全公开公示、民主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组织低保大检查,对反映的问题及时纠正。2008年退出低保人数3080人,新增2001人,低保管理更加规范。此外,乌海市积极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拓展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在廉租住房补贴、取暖补贴、特困救助、临时救济、五保供养等专项救助工作的基础上,对居民低保、城乡医疗、贫困大学生等也展开了不同形式的救助,使弱势群体能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了全市各项事业平稳发展。
(责任编辑:李恺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