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13日专电 日前,全国总工会针对当前农民工维权的热点问题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在八个方面切实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针对当前不少企业出现的裁员行为,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加强对企业裁员行为的监督,企业确需进行经济性裁员的,必须与工会充分协商,并将裁员方案报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通知还要求各级工会要督促国有企业带头不裁员,最大限度减少失业,保持劳动关系稳定。按照就业优先的原则,以就业市场为导向,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就业信息等免费服务。推动国家给予农民工就业的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支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业,鼓励各类企业招用返乡农民工,帮助其尽快实现再就业。要多方努力在地市级和有条件的县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代办小额贷款和财政贴息业务,培养一批创业带头人,以创业带动就业。
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方面,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扩大工资支付监控保证金实施范围,推动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对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影响农民工薪酬的企业,工会要与企业开展平等协商,保证农民工切身利益。要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应急预案,避免和及时处理因欠薪引发的各种突发事件。
在加强农民工会建设方面,通知提出力争2009年全国净增农民工会员500万人以上。推广和完善农民工“一次入会、持证接转、全国通用、进出登记”的会员会籍管理制度。
此外,通知还在有针对性地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为困难农民工排忧解难等方面做了具体要求。
(责任编辑:李恺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