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类似毕业生见习方法,帮助大学生就业
南海网1月13日消息 (本网记者王晓灵)针对大学生毕业就业难问题,省人大代表周敬民表示,可借鉴福建厦门毕业生职业见习办法,结合海南本省实际,出台类似规定,帮助大学生寻找更多适合自己的就业机会,锻炼他们适应社会的能力,同时为企业试用大学毕业生解决制度上的问题。
周敬民指出,高校毕业生到用人单位见习是一项多赢的举措,毕业生本身需要实践锻炼,用人单位需要通过见习全面考查所需人才。但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很多企业在用人上变得十分谨慎,不愿接受毕业生见习。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之内的,其前提是要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若违反规定,将要向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样的规定使很多企业即使面临人力资源短缺的困境,也不敢轻易与初出茅庐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大学生也因此失去许多到企业见习锻炼的机会。
周敬民认为,有些地方已经在这方面做了很成功的尝试,如福建厦门建立了毕业生职业见习办法,就是一种给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机会的创新之举。2004年起,厦门推广毕业生职业见习,政府承担厦门生源的普通院校毕业生的见习补贴费用,同时还给予见习单位岗位补贴。见习期内,见习学员与见习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职业见习不计算工龄。见习期满一个月内,经双向选择,毕业生被见习企业录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工龄自职业见习时起算。
他建议,海南可结合本省的实际,区别对待本地生源或具有本地户口的大学毕业生,政府无需出钱或少出钱,建立类似的见习办法。此举既可以帮助大学生寻找更多适合自己的就业机会,锻炼他们适应社会的能力,又可以为企业试用大学毕业生解决制度上的问题,为企业排忧解难,同时为大学生就业创业创造一个必要的缓冲期,缓解社会的就业压力,将宝贵的人力资源转化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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