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严查春运客车变相涨价 最高可罚款8000元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钱村 通讯员姚长新) 对擅自涨价、变相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车主,可处以8000元的罚款。昨日,潜江物价局与交通局联合发文,严管春运期间客车变相涨价行为。
文件规定,为确保群众假日正常出行,稳定春运市场价格,春运期间,凡不落实明码标价的车站,擅自涨价、变相涨价、价格欺诈和乱收费的车站和车主,第一次发现处以3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第二次发现处以5000元至8000元的罚款。
文件还规定,违反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的,由交通部门依法处理;违反其它法规的,由相关部门处理。处理将从严从快,绝不姑息,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结案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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