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1月14日电(记者晏国政)记者日前从山西省森林公安局了解到,2008年该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共查处各类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1117起,共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95.08万元。
山西省森林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说,2008年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开展专项行动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有力保护了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安全。
据统计,去年山西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各类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的查处率达到98.8%,其中侦破森林和野生动物刑事案件24起,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093起。共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950人次,没收木材、树木694.98立方米,收缴林业行政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75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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