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残疾人中的传奇人物、被称为“无手车神”的何跃林于1月12日将云南省丽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告上法庭,希望被告能同意他依法限期参加车考,合格后颁发驾驶证,结束其20多年无证驾驶的历史,以此唤起立法机关对特殊人群的重视。
在庭审中,原告律师李志元列举了何跃林5年来在驾车领域的成就,甚至包括中国汽联颁发的专业车手驾照,以此证明何跃林完全具备娴熟的驾驶技能,并称何跃林几次向相关部门申请驾照,而丽江市交警支队均以其不符合公安部第71号令规定的“身体要求”加以拒绝。
“71号令是否适应各类人群,是否为各类人士潜能发挥提供了法律保证,是否体现了人性化的行政执法。通过何跃林的实例可以证明,71号令是滞后的。”李志元表示,驾车是何跃林唯一的劳动技能,交警拒绝原告申请驾照的行为违反了残疾人保护法的相关条款。
被告丽江交警支队在答辩中仍称,何跃林的身体条件无法达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被告的委托代理人董云也表示,71号令是保障驾驶者及普通民众生命安全的体现,并不滞后。
法律专家在高科技时代,残疾人借助高科技,能使自己的潜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掘,在很多领域完全达到甚至超过正常人的水平。像何跃林,驾驶技术已经远远超过大部分正常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再对他们做出一些身体限制“是一种歧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