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检察机关2008年依法追缴职务犯罪赃款赃物2亿余元 新华网上海1月15日电(记者刘丹、仇逸)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15日在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透露,2008年,上海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348件、388人,其中大案319件、319人,占案件总数的91.7%;追缴赃款赃物合计价款2.36亿元,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也在此间透露,2008年上海法院共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03件,同比下降23.3%,其中涉及处级干部57人,局级干部4人,如对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原副局长殷国元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陈旭表示,2008年上海市检察机关坚持把侵犯群众切身利益、损害国家工作人员声誉的职务犯罪作为查案重点,共查办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人员职务犯罪案件83件、86人。如上海检方依法查办了上海浦东新区原副区长康慧军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等。
行贿犯罪查办方面,2008年,上海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行贿案件42件、68人,其中涉及基建工程建设领域的21件,涉及商业流通领域的9件,涉及行政审批、环境保护、资金管理等12件。如朱桂平在承接消防工程中,对国家工作人员行贿37万余元,被检方依法查处。
为了加大行贿治理力度,上海市检察院日前进一步完善行贿档案查询制度,并推动建立华东六省一市行贿犯罪查询平台,供有关单位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签订商业合同时查询,以遏制行贿犯罪,2008年全年对外提供查询服务127次。
“目前,上海市检察院已与上海市87家单位建立了工作联系,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社会网络进一步完善;此外,上海市检察院已会同上海市纪委、市监察局探索建立职务犯罪的预测预警机制,加强对职务犯罪的源头治理。”陈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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