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香港1月15日电 香港海关发言人15日表示,在版权拥有人的全力合作和支持下,海关执法人员连日采取行动,打击售卖非法平行进口电影光碟的店铺,在香港各区的9间店铺共查获122盘侵犯版权平行进口(俗称“水货”)的《梅兰芳》电影光碟,总值4600港元。
11名年龄介乎24岁至40岁的涉案人士在行动中被捕,分别是1名公司董事、1名经理和9名店员。涉案人士已获准保释候查。
海关版权及商标调查(行动)课监督李金强表示,香港海关会与版权业界继续保持紧密合作,加强对涉及违法的平行进口物品活动的执法。
根据香港《2007年(版权)修订条例》,有关版权作品在世界任何地方发表后15个月内,任何人士经销没有经过正式代理商的平行进口版权作品(电脑软件产品除外)或输入平行进口版权作品(电脑软件产品除外)作经销用途,必须负上刑事责任。任何触犯《版权条例》的人士可面临监禁4年和就每件侵权物品罚款5万港元的刑罚。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