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伙开大巴抢劫打死一乘客 新快报讯 (记者 黄琼实习生潘小玲)一团伙开着大巴掩人耳目,到公交站拉客上车,然后实施抢劫。昨日上午,该抢劫团伙负责拉客的中年女子李香花在广州中院受审,法院认为其诱人上车帮助实施抢劫并殴打乘客,最终导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了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法院审理查明,陈平顺、陈安顺(已判刑)两兄弟来自江西,与同案人李某才(已判刑)、李香花等以开大巴诱人上车的方式实施抢劫。2006年12月18日傍晚6时左右,陈平顺驾驶一辆假牌号的大巴(其他人负责拉客等),假称大巴从事从花都到东莞长途客运,在公交车站拉客。当车行至黄埔区某公交车站时,被害人李某上了大巴,她掏钱买票时,假售票员称钱是假的,趁机用两张假币换走其200元真钞。随后陈安顺、李香花等负责望风,一伙人抢走李某的银行卡,并殴打逼问密码。
后李某才提款时发现密码不对,一伙人再次殴打李某。得到正确密码后,李某才分两次共提取人民币2200元。随后,陈平顺将车开到广汕公路天河区某路段,将李某赶下车。浑身是血的李某挣扎着到一家商店报警,随后晕倒,被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两日后,这伙人又以同样的方式,在黄埔区某公交车站招揽曾某上车,抢得曾某的银行卡,提取24600元,还劫得曾某随身财物价值约2000元。随后把曾某赶下车,驾车逃离。曾某经鉴定为轻微伤。
昨日法院当庭宣判后,李香花表示不服,她认为自己也是被骗者,她当时并不知道是在抢劫,她表示要把判决书看清楚再考虑一下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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