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5日讯 (记者宋姝辉) 记者从今天上午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08年全省法院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犯罪,全年共有71名县处级以上干部被判处刑罚。
2008年,全省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5181件,判处犯罪分子70479人,比上年分别上升5.1%和4.5%。
其中,共有10350名犯罪分子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重刑率为14.7%,其中严重刑事犯罪的重刑率为40.4%,涉黑犯罪的重刑率为69.6%;各级法院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犯罪,全年共有71名县处级以上干部被判处刑罚;共判处未成年罪犯3828名,其中适用缓刑的1736名,占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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