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社会的转型,当下农村的社会治安已出现了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例如:8月初,湖北省东部的京山县罗店镇徐杨村,一男子持械袭击村里三户邻居,由于都是老弱病残,该男子如入无人之境,致6死1伤。有一个叫张江红的受害者家属回家后说,如果他不外出打工,这事不会发生。
至少不会这么严重。
湖北西部的某偏僻农村,牲畜被盗现象严重,每年冬季都有大胆盗贼偷杀山羊,他们在夜晚开着农用车,直接来到羊圈在圈内将山羊杀死后抬上车拉走,一偷一大片。类似偷耕牛的事件也有不断发生。一些农民形象地说:“养猪跟猪睡,养牛跟牛睡,收了粮食草堆睡,养了鱼蟹塘边睡。”而某地猖狂偷牛人甚至在被偷农户的庭院墙上留下了这样的标语:“你养牛,我发财;你再养,我还来”。
近年来,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纷纷加入打工者的行列,有关数据显示,中西部大部分农村地区青壮年劳动力输出在60%以上,在农村青壮年劳力缺失的情况下,老人、孩子和妇女构成了农村的留守群体,不可避免地减弱了农村地区的自然防护能力,形成了社会治安“空心村”。因而各种偷盗抢劫事件屡有发生,留守家庭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即使跟猪睡,跟牛睡都不解决问题,因为这些老人、妇女人生安全本身都没有保障。公安部的一份材料显示:2006年1月至9月,全国农村地区共发生杀人案件8031起、伤害案件5.9万起,均高于城市,一次杀死数人的恶性案件屡有发生。
建议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一问题,严厉打击犯罪,保护农民财产安全:
一、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大破案力度,做到有报案就要有破案,严厉打击。在严打的基础上,制定各种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加强农民的安全教育,提高警惕性,防患于未然。
二、各乡镇、各村委会要把农村治安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环节,必要时在公安部门的配合和指导下成立治安联防队,按季节、按规律进行主动巡逻和防范。并制定出安全保护预案,在发生案件时能够有效自救,及时联络,及时呼救。
三、对本地偷盗贯犯要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加强教育,加强监控,并引导其走正路,务正业,靠劳动来致富。
四、当地政府和村委会对受害者要进行安抚,尤其是在生命财产无辜伤亡的情况下,要给予救助。 (来源:人民网-中国政协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恺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