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在京召开“金融支持汽车产业发展座谈会”,副行长刘士余要求银行系统全面做好汽车金融服务,支持我国汽车产业调整振兴,充分发挥汽车产业在促进扩大内需、活跃市场消费中的辐射拉动作用。(资料图)中新社发吴芒子 摄
中新网1月16日电 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消息,1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在京召开“金融支持汽车产业发展座谈会”,刘士余副行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要求银行系统全面做好汽车金融服务,支持我国汽车产业调整振兴,充分发挥汽车产业在促进扩大内需、活跃市场消费中的辐射拉动作用。
国家发改委、工业信息化部、商务部、银监会、汽车工业协会、国有商业银行等部门负责同志和部分汽车金融公司、汽车生产厂商、汽车经销商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刘士余指出,汽车产业是国务院已经明确当前要重点发展振兴的十大支柱产业之一。做好汽车金融服务,支持我国汽车产业调整振兴,对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和促进国民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1月14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我国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和具体扶持措施。银行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进一步改进和提升汽车金融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汽车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及时梳理、修订和完善汽车融资管理制度,通过发放汽车企业贷款、汽车消费信贷、发行金融债券、开展同业拆借、推进汽车贷款证券化、发展汽车租赁和汽车保险业务等多种方式,多方面拓宽汽车产业发展融资渠道,建立长期稳定的汽车产业发展融资来源和融资制度保障,支持汽车生产,扩大汽车消费,为支持我国汽车产业发展和扩大内需做出更大贡献。
刘士余强调,发展汽车消费信贷是活跃和扩大汽车消费的重要支撑。从国内这些年的政策实践看,加强对汽车经销商的贷款管理,是促进我国金融机构扩大汽车消费信贷的关键环节。汽车经销商行业要积极探索采取更加有效的方式,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加强行业诚信制度建设,切实维护商业信誉。我国汽车消费市场潜力巨大,人民银行积极支持监管部门根据实际发展需要批设新的汽车金融公司,拓宽汽车金融公司业务范围;积极鼓励和支持各商业银行与汽车金融公司开展多方面的业务合作,充分借鉴国际上的好经验、好做法,在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的基础上稳步发展我国汽车消费信贷,促进扩大城乡汽车消费。
据中国人民银行初步统计,截至2008年底,全国各金融机构共发放汽车消费贷款余额1583亿元,其中,国有商业银行余额743亿元,股份制银行余额311亿元,汽车金融公司余额318亿元;国内汽车和汽车配件生产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共发行短期融资券217亿元,中期票据20亿元;以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为基础资产的汽车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已试点发行19.9亿元。
(责任编辑:李恺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