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焕车祸案刑事部分完结 李毅服从判决,不上诉
昨日下午,轰动全国的忻州市政协副主席李毅开车致死山西省前政协主席金银焕及其秘书王蓉案的刑事部分,因李毅和李志富均未在10天的上诉期内提出上诉,而依法结案。
根据法院判决书,李毅违反交通规则致两人死亡、一人轻伤和车辆、路产不同程度损坏的严重后果,经交通部门认定,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李毅在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指使其司机李志富顶替其承担肇事责任,情节恶劣,依法予以严惩。
同时,被告人李志富因听从李毅的指使,顶替其承担肇事责任,并编造肇事经过,制作假证明包庇被告人李毅,妨害了司法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成立。考虑到被告人李志富的包庇行为客观上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当庭认罪态度较好,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依法可宣判缓刑,对其指定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
根据已查明事实,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李毅有期徒刑6年,而李毅司机李志富则因犯包庇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一审宣判后,虽有法定10天的上诉期,但认罪受罚的李毅和李志富,并没有依法提起上诉。至于民事赔偿问题,李毅表示要竭尽全力。目前,法院正在就民事赔偿问题积极组织当事人调解。 (山西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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