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委正对保障性住房征求意见
政策性租赁房将给予租金补贴
相对于目前70平方米的标准——
经适房最大面积拟降到65m2
本市经适房最大面积标准,拟从目前的70平方米降到65平方米。
昨天,北京市规划委公布《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提出经济适用房的最大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5平方米以内,比目前实际执行的70平方米有所减少。
市民可以登录规划委的网站对导则提出建议和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是2月10日。上午,市规划委有关人士表示,将根据意见情况进行修改后贯彻执行。该导则只针对新建项目,已开工项目的标准不会改变。
经适房最大户型面积减少5平方米
根据导则,一居室经济适用房的套型面积在35平方米到45平方米,二居室为45平方米到65平方米。
据了解,本市最早推出的经适房曾出现过超过120平方米的超大户型,后来因为一系列经适房新政的推出,2006年底本市经适房面积被明确要求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到2007年9月,《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下发后,2008年本市开工建设的经适房项目,包括常营、丰台区南苑西居住区等项目,最大户型面积已经控制到了70平方米。
政策性租赁房将给予租金补贴
导则首次对“政策性租赁房”这一新的保障房类型进行了定义,其目的是解决家庭收入高于享受廉租房标准而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此外,导则还明确提出,政策性租赁房的租金价格仍然为市场价格,但是政府将对承租家庭按月给予相应标准的租金补贴。
此前,北京市副市长陈刚曾表示,政策性租赁房的政策正在研究,年内有望出台。覆盖的群体可能会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刚毕业的大学生等。
保障性住房选址需考虑就业要求
导则指出,保障性住房除了要临近轨道交通站点、公交站点、交通换乘枢纽外,还应建在设有相应商业、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市政配套设施的区域。或者,这些设施能与保障性住房同步规划并同期投入使用。
导则还提出,保障性住房的选址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考虑居民就业要求。”
轨道交通沿线项目少设停车位
导则对保障性住房的配套设施也有要求。根据导则,廉租房可不设置固定机动车停车位,可设置公共访客的停车位。
停车位数量应按照不高于10户1辆的标准设置。同时,要针对残疾人、老年人,适当安排残疾人助力车、小型三轮车停车位。
经适房方面,位于轨道交通站点周边500至1000米范围内的项目,停车位可按10户1辆的标准设置,位于其他地区的项目可按10户2辆的标准设置。
文/记者陈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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