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各级法院被要求公布电话和电子邮箱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新华网太原1月17日电(记者胡靖国)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为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近日出台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接受群众举报,严处违规人员。
山西省高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在1月19日前必须向社会公布具有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的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随时接受群众对违反“五个严禁”行为的举报,并承诺对群众举报的案件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同时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对违反“五个严禁”行为的查处情况,形成有社会、媒体、群众参与的公共监督体系。
最高人民法院的“五个严禁”规定: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到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本岗位。
山西省高院规定,对违反“五个严禁”的法院工作人员,无论涉及到谁都要严肃查处,做到铁面无私,决不手软。省法院将对各地查处情况实行“一月一考评”“一月一通报”“一案一分析”制度,各中院必须在每月一日前将本辖区法院上月违规线索和查处情况汇总上报;省法院将以巡视的名义派督察组采取明察暗访形式,对各级法院进行督察。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以及采取其他方式干扰办案的,坚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下级法院查处确有困难的案件,上级法院可以派员督导,也可直接组织力量进行查处;省法院要求各级法院要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切实加大力度,确保“五个严禁”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违规违纪人员的反面典型案例,要及时予以通报,从而使广大干警接受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不得越“雷池”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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