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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上海1月17日电(记者周凯)今天,上海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闭幕,上海市人大代表、柏万青志愿者工作室主任柏万青也松了一口气。她根据团上海市委权益部提供给她的3份材料,最终提交的《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议案》被立案,另外两份材料也作为书面意见提交大会,而这3份材料针对的是同一个问题——如何关爱“失爱青少年”。
改革开放30年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得到健康发展。但在现实社会中,仍有部分未成年人因家庭关爱严重缺失,处于无人监管、无专门机构托管的状态,导致生存、发展困难,被称为“失爱青少年”。
调查显示,家庭关爱不足容易诱发青少年顶撞父母、偷窃和离家出走等偏激行为的产生。“这类未成年人迫切需要一个相对健全的福利救助体系,帮助他们安排正常的教育和生活,满足其生存基本需求。”团上海市委权益部一位负责人说。
记者从团上海市委权益部获悉,3年多来,12355上海青少年公共服务平台连续接到数百件反映青少年由于缺少父母合理、必要的关爱而面临生存发展困境的求助个案。此类未成年人在上海市有一定数量,只是由于其问题的“相对隐蔽性”而较少被社会关注。
团上海市委在调研后发现,大部分“失爱青少年”父母健在,由于家长的严重不作为导致生活无着,恰恰这类群体不属于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范围。因此,社会需要建立针对“失爱青少年”群体的福利救助机构并采取相应措施。
柏万青在《关于为严重缺失家庭关爱的未成年人提供福利救助的书面意见》中建议,明确为“失爱青少年”群体提供福利救助的机构。为监护人不作为导致生活无着的未成年人,提供基本的日常生活和教育教养服务。若监护人能重新履行监护责任,可考虑将未成年人送回监护人身边,若监护人确实无力或不愿履行监护责任,则进入诉讼程序,由法院判决变更监护权,并对监护人实施相应处罚。
而在儿童福利机构自身服务能力有限的情况下,柏万青建议招募“带有志愿性质的寄养家庭”,招募标准参照《收养法》,但需适当放宽门槛,并由民政部门给予必要补贴。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需要建立相应的回访、投诉举报等监督机制。
柏万青还在《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议案》中建议,由未成年人保护机构推动修订《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相关条款,完善相应的福利救助体系,包括:增加和明确有关监护权内容的具体规定;增加和完善有关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处罚规定;明确对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责任的未成年人实施救助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