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月上调60元,惠及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和开发区585名达到养老年龄的参保农民 本报讯(通讯员朱润胜记者吴永哲)1月15日,山海关区一关镇南海村62岁的周玉文从银行领取个人的失地农民养老金时,发现比上个月多了60元钱。
从今年1月开始,秦皇岛市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和开发区等被征地农民养老金发放标准统一由每月210元提高到每月270元,与周玉文同时受益的,还有584名失地农民。
2006年,秦皇岛市出台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险范围。目前,这一制度已覆盖海港区、山海关、北戴河、开发区四个城市区,共有6964名失地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已达到养老年龄的参保人员585名。
为实现失地农民生活保障与城市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秦皇岛市劳动保障部门决定从今年1月起,提高四个城市区失地农民的养老金发放标准,每人每月上调60元,所需资金全部由政府设立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风险基金负担。
据了解,秦皇岛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按照参保个人缴纳一部分、集体补助一部分、政府承担一部分的原则筹集,比例为个人缴纳30%,集体补助40%,政府承担30%。同时,利用土地出让纯收益设立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风险基金,每征用一亩农用土地提取6000元,用于化解养老金标准提高和参保人长寿等风险。
该市规定,失地农民参保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开始领取养老金。为保证养老金快速准确地发放到失地农民手中,劳动保障部门为每位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员建立了银行账户,每月15日准时将养老金划拨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