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1月18日电(记者王海鹰)从2008年起到2010年,山东省将通过财政出资,规划建设2.7万所村卫生室,全面提升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使村卫生室能够承担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残疾人康复、计划生育等工作,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和转诊服务。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山东省卫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了加快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建设,山东省将原定为4年的村卫生室建设周期,缩短为3年。2008年,山东省已完成了6340所村卫生室的建设。2009年计划完成1.3万所的改造建设任务。到2010年,全部完成2.7万所村卫生室的改造建设。
这2.7万所村卫生室的建设标准为:业务用房要至少达到80平方米,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四室分开”,符合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网络等条件。房屋建设要满足耐久、防火、抗震、建筑节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地面和墙壁要硬化。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立中医诊室、预防保健和康复室。配齐常用诊疗设备、消毒设施、必需急救设备、预防保健设施、健康档案柜、药品柜、健康教育设施、观察床、应急照明设施等基本设备。每所村卫生室原则上配有2名至4名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
(责任编辑:廖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