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一月十八日电(记者 陈静)涉案金额高达六十六亿元人民币的上海最大网络赌博案十八日开庭审理,包括二十名被告在内的网络赌博团伙全部在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此案中的网络赌博团伙包括了上级代理、下级代理、会员、操盘手、赌资交接者等人员,分工十分细致。
由于二十名被告对检察院指控的犯罪皆无异议,法庭对该案采取了普通简化审程序。
根据检方指控,二○○六年八月至二○○七年七月间,被告人钱葆春、邹军、刘必清利用他人提供的境外赌博网站开设的网络赌博账号,合伙担任“太阳城”、“新宝”(又名“皇冠”)等赌博网站的代理人。之后三人通过开设和发放赌博账号,各自发展下级代理人或会员参赌,开设网络赌场,并从有效投注额中按“分成”或者“提成”等方式获取非法利益。
被告人陈钧杰的五本记账记录显示,在此短短八个月间,仅通过“太阳城”网接受的投注金额就达六十多亿元人民币,而钱葆春、邹军、刘必清三人从“太阳城”、“新宝”两个网络赌场中非法所得人民币达一百六十余万元。
二○○七年二至三月间,被告人钱葆春、邹军、温翔霖及唐通利又合伙利用“新宝”、“克拉克”、“太阳城”等赌博网站的股东代理账号,成为赌博网站的代理人,开设网络赌场。去年五月一日至六月一日间,“新宝”网的投注金额近一点六亿元人民币。
另外,去年四月底起,被告人钱葆春、林兴、刘俊、包列及唐通利等人合伙利用“克拉克”赌博网站的股东代理账号,开设网络赌场。去年五月一日至二十三日,该赌博网站接受的投注金额超过四点四亿元人民币。
据被告交代,为更好掌控和管理赌博账号,钱葆春等人还聘请了专人负责算账、开设下级账号、交接赌资等事务。按照犯罪嫌疑人钱葆春的供述,他作为国内最上级的代理,仅分其中部分利润,大部分的“利润”将分到下游。其收入主要来源包括外国赌博网站付给的固定工资、网站赢利提成以及所谓的“返水”,即在赌徒们有效投注后,无论输赢,作为庄家都会得到赌博公司的红利,额度通常在投注额的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五之间。
据悉,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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