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杭州1月19日消息(记者王权)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18日在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透露,2008年浙江省有139名县处级以上干部因贪污贿赂受到查处。
陈云龙在向省十一届人大代表所作的《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指出,2008年,全省检察系统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突出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1203件1494人,其中,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943件,占立案数的78.4%;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39人,其中,厅级干部12人。
据了解,2008年浙江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办案质量、效果等综合考评名列全国第一位。
与此同时,浙江省检察系统积极探索和谐执法方式,把执法办案的过程变成化解消极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的过程。全面推行法律监督说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试行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推进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机衔接,将办案与综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升刑事和解工作成效。去年,全省共适用宽缓刑事政策不捕2030人、不诉1537人。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