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宁1月19日电(记者姜辰蓉)在2009年高考报名工作展开的同时,青海省出台多项措施,采取各部门联动的方式严防“高考移民”。
据了解,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由于各地客观存在的高考“分数差”和不同的录取率,我国教育发达地区的考生往往采用转学、迁移户口等教育部明文禁止的方法,到教育欠发达地区应考,给这些省份的正常招生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近年来,青海省教育、公安、监察等部门对查处和封堵“高考移民”做了大量工作。但仍有少数外省考生通过“搭桥”落户、“空挂”户口或篡改学籍等不正当手段,在青海省参加普通高考。这些行为直接影响青海省正常的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记者从青海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为遏制这一现象,青海省招生委员会、教育、监察、公安等多部门已联合下发文件,将采取各部门联动形式,多举措封堵“高考移民”。
据青海省招办宣传科工作人员介绍,今年高考报名将采取户籍、学籍“双认定”的方式,对学籍、户籍的联合集中审查将邀请同级监察机关派员进行监督。在高考户口审查中,各级公安机关也将进一步规范户口迁移程序和手续,堵塞户口管理工作中的漏洞。同时,采用网上审查与手工审查相结合,青海省内户口审查与省外户口迁入审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参加青海本年度高考的考生户口逐一进行审查。对报考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要在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和考生的监督。重点审查在省外借读、高中中途转学、在省内中学空挂学籍、变更身份证号、隐瞒真实身份、涂改在青落户手续、冒名考试等情况。
另据了解,青海省还将加大对公职人员参与高考招生不正当交易的打击力度。对利用职权为“高考移民”出具假学籍、假证明、假户口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在招生过程中搞不正之风和权钱交易的,要从严从快查处;构成违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按照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和问责制要求,还要追究地方、单位相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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