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借“护身符”,“恶人”反告状
凭借这份“护身符”,陈登富开始猛烈的“反击”行动。
陈登富就这样进了“笼子”。在检察官的强大攻势下,他开始陆续交代他这些年向县委书记黄保勤行贿的犯罪事实……
正在检察官们要乘胜追击的时候,看守所里的陈登富突然翻供,声称自己之前的供述是遭刑讯逼供。对检察官的再次提审,他都是一问三不知。
与此同时,陈登富的弟弟请了律师开始铺天盖地的到处控告。
陈登富的律师拿着县政府的改制文件,理直气壮地说:“县政府的红头文件白纸黑字写着,这血站是陈登富的私人企业,不是集体也不是国家的,怎么能说是挪用公款?怎么构成贪污?这不明明白白是检察院办的错案吗?”
若以文件为据,那血站确实是陈登富的私营企业。那么,也就确实构不成挪用和贪污。
凭借这份“护身符”,陈登富开始猛烈的“反击”行动。
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大、省委政法委等相关部门都收到了他的控告:他被冤枉了,省检察院和石阡县检察院违法办案,刑讯逼供。
一个又一个的上级批示传了下来,追查究竟是怎么回事,并限期上报处理情况。
省检察院反贪局和石阡县检察院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但检察官们没有因此而就此放弃。国家明文不允许私人经营单采血站,怎么陈登富就能把它变成个人的私营企业?
省检察院反贪局及时调整侦查思路,不再调查陈登富的行贿问题,而是全力以赴调查镇远血站究竟是陈登富个人所有还是国有企业。
8月,省检察院反贪局的同志与石阡县检察院的同志一道开始了这项艰苦的调查。
省检察院的吴大勇等同志负责调查镇远血站是怎样建起来的和是怎么完成改制的;石阡县检察院则在省卫生厅的大力支持下,重新给镇远血站建一本账,检察官们从银行查账,从凡是与镇远血站有业务往来的全国各生物制药厂的源头查起,看这些年,这个血站的资金究竟是怎样的来往。从江西、河南、广东、广西、上海、深圳等地14家生物制药厂一家家地查,一年年地统计;还有一个组深入到镇远乡下,一一寻访卖血的农民,每次卖血可得多少“营养费”?
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寻找,吴大勇等检察官终于从黔东南州卫生局1995年的一份文件里找出了一份证据:镇远血站最初由县财政拨款6万元初建,并明确该血站为县卫生局直属的副科级事业单位。然后,检察官们还查出,该血站这些年员工的工资,一直由财政开支,且陈登富也一直是享受正科级待遇,每年还报销几千元的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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