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面积下调新规撤下市规委官方网站
本报讯(记者张楠)上周五,市规委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北京市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征求意见稿,拟将北京经适房面积上限由目前的70平方米下调至65平方米。
今天上午,记者采访北京市规划委时,相关人士表示,对于该征求意见稿为何从网站上被撤下一事并不清楚。市建委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虽然建委方面参与了新规的研讨,但新规草案的上网和下网,建委方面均不知情。
根据市规委16日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均可提供一居或两居共两种户型,其中廉租房面积为30平方米至5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面积为35平方米至65平方米,购房人入住时房屋应一次装修到位。每套住宅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卧室、起居室(客厅)、厨房应设置外窗。
保障房小区的规划设计应按照5套/100套的比例安排无障碍住宅。廉租房套型面积要求为:一居室的建筑面积应在30平方米至40平方米,两居室则为40平方米至50平方米。
对于停车位,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位于公共轨道交通站点周边500至1000米范围内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机动车停车位可按十户一个停车位标准设置;位于其他地区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可按十户两个停车位标准设置。若考虑未来发展的需求,可预留一定的停车用地。廉租房小区可不设置固定机动车停车位,但可设置公共访客机动车停车位,停车位数量应按照不高于十户一个停车位标准设置。应结合残疾人、老年人的需求适当安排残疾人助力车、小型三轮车停车位,可与自行车停车位综合考虑。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首次对政策性租赁房准入标准作出明确解释,家庭收入高于廉租房标准又无力购买经适房的低收入家庭将可住进政策性租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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