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金融危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带来的巨大压力,镇江市决定将今年确定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年”,并出台十大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这十项举措分别是:营造良好就业环境,实现毕业生无障碍就业。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就业市场,强化服务,创造良好环境,实现毕业生无障碍就业。
积极鼓励引导毕业生基层就业。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政府人事部门在档案托管、户籍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党团关系挂靠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企业吸纳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可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同时,与有关部门配合,选派百名优秀毕业生进社区、进村任职。
鼓励和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出台《关于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实施意见》,创立“镇江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在全市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助我行”活动,积极落实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促进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
全面推行毕业生就业“五免服务”。市、辖市区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在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进场求职、人事代理、技能培训、推荐就业等方面提供免费服务,实现本地生源本地就业服务零成本。
实施困难家庭毕业生“零失业”工程。对困难家庭未就业毕业生给予重点推荐、重点指导、重点服务,优先安排参加就业见习,实现保底就业。
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加快实施“江苏省百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建设计划”,积极组织企事业单位建立和拓展一批地区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组织安排500名毕业生进行为期3-6个月的见习,每人每月发放500元生活费。另外,在全市建立10个研究生见习基地。
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系列服务。实施“千企万岗计划”,开展“百家企业高校行、百所高校镇江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百日行动”、“市县联动网络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进校园”、“千名高校毕业生岗位技能培训”等活动,采取多种方式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
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充分发挥人才在线网站的信息平台功能,建立江苏校园招聘网镇江分站,开通远程面试系统,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更快捷、最经济的服务。建立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制度。
开展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市、辖市区人才服务机构设立专门窗口,进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工作。对登记的未就业毕业生,政府人事部门及其所属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在见习、培训、创业、就业服务等方面提供及时有效的针对性服务。
成立镇江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联盟。成立由政府职能部门、高校和用人单位共同组成的“镇江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联盟”,建立三方合作机制,更好地服务各类用人单位和广大毕业生,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江华姜木金) (来源:人民网-地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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