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杰) 公交车司机急刹车,将乘客甩出致其受伤。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一审判决公交集团赔偿受伤乘客10万元。
2007年7月1日,710路公交车从朝阳区将台路出站时,司机突然踩了急刹车,一名女乘客被惯性甩出,当场受伤。
后经医院治疗,该乘客被诊断为颈椎外伤、腰椎间盘突出,法医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女乘客将公交集团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20万余元。
法院认为,公交车将乘客甩出受伤,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但受伤乘客到4家医院就诊,属于自行扩大损失,因此酌情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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