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极不寻常的一年,也是江苏司法行政工作应对挑战、创新发展的一年。一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服务大局,以“争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为抓手,顽强拼搏,锐意进取,开创了各项工作的崭新局面。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我们在厅直机关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现了“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预期目标,形成了“争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的目标定位和工作思路,制定了工作意见和考核办法,并召开专门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推动了江苏司法行政事业在更高平台上的改革和发展。
积极推进了司法行政体制机制创新,管理和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全面推开监狱体制改革,启动实施劳教体制改革,新型的监所工作体制正在逐步形成;合作律师事务所改制工作稳步推进,“大调解”机制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调整基本到位,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被纳入省委、省政府科学发展考评体系;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社区矫正工作办法》,首次命名了32家依法行政合格单位。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切实抓好维护安全稳定的各项任务。各监狱劳教单位围绕奥运安保、抗震救灾等重点任务,实现了监管场所的持续安全稳定和教育改造质量的稳步提高;加强对社会矛盾纠纷的分析预警、排查调处和应急处置,全年调处矛盾纠纷33.5万余件,防止“民转刑”案件1376起,劝阻群体性上访8779批次。推进社区矫正审前评估、风险评估工作,加大教育矫正力度,全省累计接收矫正对象8万余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为1.2‰。帮教安置工作得到加强和改进,帮教率、安置率分别达98.9%和96.8%。在“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步入新阶段。承办了“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江苏分场报告会,举办了省级机关“万人学法”竞赛活动,近10万名在宁干部职工参加了法律知识考试,顺利开通“江苏普法网”。积极推进法律援助这一为民办实事工程,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9万件,受援人达4万余名,同比分别增长71.3%和67.2%,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大基层基础建设信息化、装备设施建设,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总数达到97%。创新设立医患纠纷等专业性调委会、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站、社区矫正移动管理平台、公证信息平台等,提高了基层服务能力。
进入2009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处在了改革开放30年后又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司法行政事业也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江苏司法行政工作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扎实推进争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工作,充分发挥调解、矫治、宣传、服务、管理“五大功能”,着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着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着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按照厅党委确立的工作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努力做到“五个着力”。
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着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我们将牢固确立“调解优先”的原则,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更多地优先选择调解解决矛盾。以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大调解”机制,加强县、乡两级调处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运行机制,配强调解人员,使调处中心真正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一线实战机构。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定期分析制度,加强对社会矛盾纠纷总体态势、发展趋势的研究,提高对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处置水平。重点做好因金融危机和农村改革发展引发的新型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加大对事关民生的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及时发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努力促进群众关心问题的解决,确保不发生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
二、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着力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我们将主动应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在扭转经济形势最为关键的上半年,从四个方面入手,为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即:紧紧围绕扭转经济增长下滑趋势这一宏观调控的最重要目标,进一步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出台经济决策、改善调控措施提供服务;紧紧围绕扩大内需这一促进经济增长的主要着力点,组织律师、公证等专业团队,为全省地方重大工程建设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紧紧围绕推进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这一转变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做好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依法办理企业融资引资、兼并重组等法律事务;紧紧围绕深化改革开放这一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为加快金融改革、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服务,帮助企业参与经济竞争与协作。年内将组织指导1000名法律服务人员、1000名司法行政干警,开展“双千百日”活动,进一步提升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的效能。
三、加强重点人群管控,着力增加社会积极因素。一是牢固确立“安全为天”的意识,确保监狱劳教所安全稳定,为教育改造提供安全环境。完善安全防控机制,推进监所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现代科技的实战应用水平,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防范和应急系统,确保监管场所持续安全稳定。二是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探索罪犯、劳教人员分级管理、分等处遇、奖惩处罚措施,激发并调动罪犯、劳教人员自我改造的积极性。三是坚持“重在矫正”的原则,开展“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年”活动,加强审前评估和风险评估,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年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控、帮教安置,积极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四、扎实推进法治江苏建设,着力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今年我们将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上下功夫。围绕新一轮的农村改革发展,特别是针对返乡农民工增加的新情况,加大土地承包、婚姻家庭、农业生产等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制宣传,促进广大农民学法守法、按法办事。二是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上下功夫。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意见,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考试考核等基本制度,重点推进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的贯彻和实施。三是在创新方法手段上下功夫。大力培育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主体的法治文化,传播法律思想和法治文明,创新“12·4”法制宣传日、“法律六进”等普法形式,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五、围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今年我们将按照“应援尽援”的目标,继续把法律援助案件数和接待数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主要指标列入考核,保持全省案件量平稳增长。加强调研论证,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列入法律援助事项,最大程度地扩大受援人范围。以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合法权益为重点,扩大农村法律援助服务范围。以“场所便民,设施完善,业务规范,服务专业”为标准,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在农村、社区和农民工集中的部门和区域,普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使群众就地获得法律信息和申请法律援助,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司法行政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这一伟大事业的发展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省司法行政事业正处在一个新的发展起点,要进一步团结全系统上下的力量,凝聚全系统上下的人心,咬定“全国排头兵”的目标,鼓足奋发有为的干劲,努力在建设更加美好江苏的伟大进程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