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彭跃东)最近,一些市民反映,小区入住三四年后,楼顶、外墙等公共设施出现老旧破损现象,业主们想修却不知该咋办?1月19日,记者从沈阳市房产局了解到,小区公共设施应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资金来源主要为维修资金,但动用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前提是得经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据介绍,维修资金使用、结算要件齐全情况下,审核工作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
市房产局相关人士介绍说,住宅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相当于房子的“养老金”,不得挪作它用。
根据规定,市、区小区办负责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对商品房、自管房、直管房维修资金实施统一管理;各地区政府负责组织建立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台账,以及房屋维修资金补建、续筹等工作。物业公司如果将维修资金使用在保修期满的公共部位,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首先由物业公司进行预算,确定需要维修的范围和所需的资金,然后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或发放调查表,由业主投票且三分之二以上讨论通过,然后由业主委员会依次上报区小区办、市小区办,才能够动用房屋维修资金。
据了解,房屋各个部位的保修期限都不相同,超过保修期后各共用部位的大、中维修则要启动维修资金了。根据规定,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如下:地基基础的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供暖、供冷期;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两年;装修工程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