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自称中间人成功让当事人代言“曲美” 收取费用300万元 自己却没拿到应得报酬
告范冰冰欠费案上午和解
本报讯(记者付中)称范冰冰为减肥药做代言获得300万元后,未按承诺给付自己报酬,中间人向先生将范冰冰告上朝阳法院。
今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双方最终和解。
向先生诉称,2007年,他作为中间人,成功让范冰冰代言太极集团属下的“曲美”减肥药品牌,代言费人民币300万元,由范冰冰安排北京美涛佳艺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收取。
范冰冰向向先生承诺,将根据行业惯例将代言费的10%支付给向先生。但是截至起诉之日,范冰冰仍未按承诺支付。
为此,向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范冰冰支付上述费用。
上午,向先生本人和律师一起来到法庭。
向先生表示,双方没有就中介费用签订书面合同,只是口头约定。他说,这是“行业惯例”。
范冰冰本人今天没有出庭,坐在被告席位上的是她的代理律师。
该律师称,向先生所述与事实不符,这次代言并非是向先生为范冰冰成功安排的。所谓的“行业惯例”,也不构成法律上的关系。
该人还表示,向先生所称的共计300万元的代言费有待于进一步核实。
庭审进行到最后,法官询问双方是否同意和解,双方均表示同意。随后,调解在记者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当记者再次走进法庭时,双方已达成和解,向先生正在一份法律文书上签字。
记者询问双方和解的结果是什么时,双方均表示不愿意透露。
在接受一位电视台记者采访时,向先生笑着说这起诉讼“是个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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