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1月20日电 (记者范春生)辽宁省在去年改组完善合议庭组成模式的基础上,今年将建立典型案例指导制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使用,从而预防并减少错案的发生,确保司法公正。这是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振华20日在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透露的消息。
所谓典型案例指导制度,是指好的判例由上一级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并由权威法律人士进行点评,作为样本供借鉴,但没有法律约束力。资深法律人士、辽宁四洋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琦认为,以前各地在具体案件审判时,容易产生一样的案件处罚不同的情况,如果有典型案例作为样本,有利于统一执法尺度和裁判标准,对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起到规范作用。
王振华介绍说,2008年以来,为了纠正过去合议庭成员常年固定不变的组织模式带来的弊端,辽宁省高院在民事审判部门开始合议庭随机组成试点,实行随机分案。今年,全省各级法院都要实行合议庭成员定期轮换、审判长随机产生的模式,并实行随机分案。此外,通过在案件质量上严格把关,建立健全科学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以预防和减少错案的发生。
据悉,针对历史积压案件久拖不决和有些判决裁定存在错误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辽宁省各级法院还在去年开展了“清理积案、纠正错案”专项行动,共清理出历年来积压案件2.5万余件,已审结9131件。清理出的38件错案已全部纠正,并对31名错案责任人进行了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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