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廊坊电 (记者程建辉) 昨日,廊坊市召开“冬季亮剑”严打整治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阶段性战果。同时,该市两级法院对210名被告人进行了集中宣判。
据廊坊市政法委书记郑广富介绍,“冬季亮剑”严打整治专项活动中,该市公安机关共破获刑事案件4645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651人,打掉犯罪团伙139个,刑事拘留1163人,法院系统审结各种刑事案件470件,判处罪犯871人。
继该市法院2008年11月第一次集中公开宣判后,这次市县两级法院又集中时段公开宣判刑事犯罪案件67件210人。这些案件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侵犯财产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各占20%、66.67%、5.71%和7.62%。
链接 廊坊集中宣判的部分刑事案件 于文臣故意杀人案
于文臣,吉林省人。因感情纠葛于2008年8月在三河市某出租房处持械杀死其前女友等三人。廊坊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王洪彬故意伤害、诈骗案
王洪彬,霸州市人。2007年4月间在南孟镇持刀将他人伤害致死,并于2006至2008年间骗取他人财物共计88万余元。廊坊市中级法院以故意伤害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王洪彬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章宏廉、王文章集资诈骗案
章宏廉、王文章系永清县人。2004年8月至2008年4月间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人民币500余万元。廊坊市中级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章宏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王文章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李孟飞等13人强奸、抢劫案
李孟飞等13人系大城县人。2007年底至2008年3月间在大城县抢劫作案9次,并强奸妇女4人。廊坊市中级法院以强奸罪、抢劫罪并罚,判处李孟飞有期徒刑二十年,对其他12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
长玉福、郑启均、冉兵破坏电力设备、盗窃案
长玉福等3人系重庆市等地人。2007年在文安县盗拆使用中的变压器24台、未使用的变压器3台。文安县法院以破坏电力设备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五年。上诉后,廊坊市中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孙铁、张春雨敲诈勒索案
孙铁、张春雨系我省丰宁人。2008年6、7月间在三河市冒充黑社会人员敲诈钱款30余万元。三河市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二人均有期徒刑三年。
贾爱兵招摇撞骗案
贾爱兵,大厂回族自治县人。2008年8月至10月间指使他人冒充中纪委工作人员推销书籍,获款5万余元。三河市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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