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破解执行难,江西省金溪县法院与当地公安联手推出“执行110”制度。自去年7月以来,该县公安机关直接出警为法院控制被执行人5人,帮助法院执行完各类积案8件、执行标的20余万元。
去年伊始,金溪县法院就开始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便民联系卡”,推出“执行110”制度。
法院承诺,执行法官手机24小时开通,无论何时发现被执行人行踪或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可立即与执行法官联系,执行法官将在第一时间赶赴执行现场。
但执行法官有时在接到申请执行人的电话时,正在下乡办案,不能及时赶到执行现场。为了解决这一矛盾,该县法院与公安机关联合出台“执行110”制度,明确规定,如执行法官确实由于外出办案等原因不能及时赶赴执行现场的,可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由其出警先行采取控制被执行人等措施,确保当事人合法利益得以实现。
2008年,金溪县法院受理了申请人吴某等三人与秀谷镇范家源村被执行人黄某拖欠货款三个执行案件,黄某一直对执行法官避而不见。10月27日晚,执行法官接到吴某的电话,称黄某在县城日新超市附近出现,但此时执行法官正在办案途中,无法及时赶到执行现场。执行法官于是请求公安110巡警先行控制被执行人黄某。由于公安机关大力协助,以黄某为被执行人的三个执行案件全部得到顺利解决。
黄辉李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