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中旬,山西省“两会”期间,不论是代表委员言谈,还是山西省高院的工作报告,都透露一个强烈的信息:过去的一年和今后一段时间,山西审判机关更加注重民生。
去年5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首次对“三案”工程进行全面阐述。
山西高院新任党组书记、院长左世忠指出,“铁案”就是要使所办案件特别是刑事案件经得起历史的考验,不能发生错案;“精品案”就是要讲求办案质量,切实提高庭审和裁判文书辨法析理的水平,使每一个案件都有始有终,有理有据;“和谐案”就是要增强调解能力,优化办案效果,实现案结事了。
办成“铁案”从审理“黑砖窑”事件说起
前年六七月间,山西“黑砖窑”事件轰动全国。此案审理起诉到八个县市、前后二批12起涉及41人,是一起国内国际影响极大、审判业务非常庞杂的案件。
在指导审理这一案件时,山西省高院提出必须坚持五条原则,即依法从严从快;公开审判,接受社会监督;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以事实为依据,严把事实关,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定罪量刑,体现宽严相济政策。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被告衡庭汉、赵延兵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一案,在法庭辩论阶段,辩护人对鉴定结论提出一些看法,合议庭当即依法恢复法庭调查,传鉴定人员出庭质证,查清了事实。
芮城县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张振敏、李学志等强迫职工劳动一案,对被害人潘某的年龄有疑问,随即恢复庭审,对此进行充分调查,查清了潘某的年龄确实未满16岁,确定了二被告人雇用童工的犯罪事实。
正因为法官在审理中严守“五坚持”,12起案件一审后,除一死刑案外,均无上诉。
办成“精品案”在制度机制上精益求精
在大同中院,一项以规范流程、封闭运行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吸引了记者。该制度规定,立案庭提前半小时将微机随机排好的案件连同合议庭组成人员和开庭地点告诉相应书记员,提前15分钟给相应审判长下达《开庭通知书》,书记员提前10分钟领取案卷,然后当庭阅卷。由于庭前所有程序在“神速”而“不测”中进行,杜绝了法官与当事人庭前见面。庭审后,法官必须对法律关系清楚的案件进行当庭宣判,对法律关系复杂不能当庭宣判的,休庭后合议庭成员立即进入“封闭”状态,直到有了结果“解封”。“封闭”期间,合议庭人员通讯工具统一保管。数据显示,去年以来,该院当庭宣判率为80%,案件执行率为90%,上诉率为11%,发改率为3.2%。
办成“和谐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2008年4月14日,浮山县人民法院、县林场全体人员和邢庄村42名村民共同来到离城20公里的佛岭山保护区,帮助缓刑人员焦进排植树。
48岁的邢庄村民焦进排之前在承包地内燃烧铲除的杂草时,让一股风引燃了毗邻的佛岭山林场部分林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5万余元。法院在审理时考虑到焦在失火后的态度、家境和村民联名请求,及受害方林场的态度等多方因素,依法对其判处缓刑,并判令其每年义务植树,以“植”代赔。判决后,几方当事人和当地群众都表示满意,认为法院判决体现了“以人为本”,愿意帮焦植树。于是在第一个植树季到来时,出现了“四方共植和谐树”的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