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洋律师展示将被拍卖的兽首图片 摄 记者杨威 |
自费起诉国外收藏者 被法院驳回 组建“追宝”律师团 希望能说服圆明园管理方当原告
跨国追索文物律师增至81人
2009年1月17日,由北京律师刘洋发起并组建的跨国追讨流失文物律师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了他们向法国及有关机构追讨圆明园被盗抢文物的声明。
同时,该律师团还以民间组织的身份敦促嘉士得拍卖行,要求其立即取消即将开始的对圆明园兽首的拍卖。
2009年1月20日,本报专访了文物追讨律师团发起人、北京天依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洋。
据了解,目前已有81名律师报名参加追索文物律师团。
事件提示
法国一拍卖公司称,将在2009年2月拍卖圆明园流失文物鼠首和兔首铜像。
2009年1月17日,67名律师组成公益诉讼志愿团,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准备追索国宝。
·刘洋简介·
生于1955年,江苏人,先后在新疆、海南等地工作。做过教师,当过记者,1992年通过自学考取了律师资格,2004年在北京加入了一家律师事务所。追索国宝律师团发起人。
启发
参观圆明园受震撼欲打官司追讨文物
FW:您为什么会对流失海外的文物如此感兴趣?
刘洋:到北京工作后,我有机会参观了一次圆明园遗址。看到很多残垣断壁,对我震撼太大了。当时我很激动,流眼泪了。
我当时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现在到了让文物回归的时候了!
FW:您从事文物追讨方面的法律研究已经多久了?
刘洋:其实,我从上学时开始就对中国文物流失海外的情况比较感兴趣。
我从事律师工作后,便从法律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
1995年,中国政府签署了《关于被盗文物或非法出口文物公约》,我认为这个公约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武器,我们跨国追讨文物等于有了法律依据,从那时起我就在研究这一课题。
FW:对于您的研究工作,文保部门及相关单位是否支持?
刘洋:自从到北京工作以后,我经常去文保部门寻找资料,并且向他们说明可以依法向海外的中国流失文物所有人追讨。
但遗憾的是,一直没有人支持我,甚至有很多次都没有人接待我。更多的时候,一些负责人用一种极不耐烦的态度说:“追讨文物和你有什么关系。”
实战
曾起诉一名美国人要求对方返还佛头
FW:您在2007年曾经起诉过一个美国人,要求其返回中国龙门石窟的佛头。
刘洋:那是在2007年6月,当时有个美籍华人拿着两个龙门石窟的佛头找到河南洛阳龙门石窟管理方,要求其以每颗80万人民币的价格回购,被拒绝。
后来,这个人向国家文物局捐献了这两颗佛头,得到了500万人民币的奖励。
消息一传回美国,就有一个美籍西班牙人想起了自己家花园里有两个曾祖父从中国带回来的佛头,他就有了把这两个佛头拍卖掉的想法。
他当时找的是我一个已经移民美国的朋友,我那个朋友就是搞文物工作的,所以一眼就看出来那是真正龙门石窟的东西。
FW:当时龙门石窟方面知道这一消息吗?他们是什么态度?
刘洋:我得到消息后,立即赶到洛阳。我马上向龙门石窟管理方递交了一份《诉讼计划书》,详细地说明了这是一个线索,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讨回来。
但遗憾的是,龙门石窟的管理方没有给回音。
FW:为什么要让龙门石窟的管理方起诉?
刘洋:根据法律规定,跨国追讨文物的案件原告要么是文物所有国的政府,要么就是管理该文物的机构,我选择了找龙门石窟的管理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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