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一月二十一日电(记者闫晓虹)最新发布的《可再生能源电量收购和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监管报告》显示,自《可再生能源法》实施以来,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和发电量逐年增长。
记者今日从国家电监会获悉,截至二00七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约占当年全国总装机容量的二成二。
其中水电、风电、生物质能发电装机容量分别占总装机容量的二成一、百分之零点七八和百分之零点一五。同期,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为四千八百二十五亿千瓦时,约占当年全国总发电量的一成五。
本次由电监会组织的可再生能源电量收购和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涉及全国(除西藏)三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约五百七十六家电力企业,其中包括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长江电力、国开投、国华电力、华润电力等中央发电公司所属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和其他地方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
据介绍,自可再生能源一系列法规出台以来,中国电力企业对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日益重视,依法发展和利用可再生能源的意识逐步增强。电网企业比较重视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制定相应措施和办法,尽可能多地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为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但同时,也存在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设需进一步加强规划;部分可再生能源电量收购中存在不规范现象;可再生能源电量全额收购受到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等因素影响等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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