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鹤通讯员袁永超、肖定东)昨日,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广东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部署,从即日起至今年10月开展打击假币犯罪“09行动”。据了解,为发动社会群众举报假币犯罪,举报者最高可获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奖励人民币合共50万元。
在进行“09行动”部署时,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梁伟发强调,各地要把思想统一到公安部的工作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广东省假币犯罪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努力采取有效措施打击假币犯罪。省公安厅将把打击假币犯罪“09行动”纳入“粤安09”专项行动,切实加大打击力度。省公安厅何广平副厅长向全省各市、县公安局一把手、分管经侦工作的局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通报了全省公安机关近年来的反假币工作情况,分析了当前假币犯罪的形势。
举报买卖假币最高奖10万 据了解,在专项行动期间,公安部对举报伪造货币窝点的,一经查实,奖励人民币30万元;对举报出售、运输、购买假币数额巨大的,一经查实,奖励1万至10万元;对举报在逃伪造货币窝点主犯和骨干的,一经抓获,奖励1万至5万元。
除此之外,根据广东省政府2007年12月出台的《广东省举报假币犯罪奖励办法》,2008年起在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由省公安部门对假币犯罪的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对举报有功人员按不同贡献予以金额不等的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
公安机关希望广大群众踊跃提供假币犯罪线索,一经查证属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兑现相关奖励。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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