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福州2009年1月22日电(记者赵鹏)今天,福建省企业和企业家联合等55家省市两级各种社团组织在全省公开发表倡议:为减轻企业负担、与企业共渡发展难关,主动免收或减收一年入会企业年费,并围绕促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保民生的要求,帮助企业牵线搭桥、自主创新、开拓市场。
这也是继日前福建省政府颁布《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表示从今年起取消、停收100项行政收费后,福建省各界关爱企业、合力发展的又一项实举。
19日,福建省在《意见》中明确表示,凡是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于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和停止征收的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福建省也一律取消和停止征收。福建省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与国家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类似的,也一律予以取消和停止征收。同时,该省一批自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也将减少征收。其中,省经贸主管部门征收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物价主管部门征收的城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福建省实行减半征收一年;水利主管部门征收的江海堤防工程维护费,以及质监主管部门征收的电能表、水表、煤气表、医疗卫生计量器具、压力表、电子秤、企业温度计检定费和部分特种设备检验费,实行减半征收一年;水利主管部门征收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按规定收费标准最低限收取。据悉,实行上述政策之后,相关费用将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另外,福建省政府还同时已赋予该省各级政府适当降低土地出让金收费标准的权利,表示“各级政府可根据扩大内需情况和市场状况,适当降低工业用地的土地出让价格”。按规定:凡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的土地,在不低于国家统一规定工业用地最低出让价的前提下,政府可适当调低出让底价,其他属于可协议出让用地,在不低于国家规定协议出让最低价标准的前提下,也可适当降低土地协议出让价格。
为了给企业营造更宽松的发展空间,福建省还规定:相关部门和单位严禁无偿占用企业的财务,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提供赞助或者捐赠;严禁行政机关以及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到企业报销各种费用。行政机关对企业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违规收取检查费用,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行政机关依法对企业产品进行检验、检测需要抽取样品的,应当付费。依照法律、法规、规章需要由被检查企业无偿提供的,抽取的样品不得超过规定的数量。同时从今年起,未经政府授权批准的一切考核、评比、评优、达标、升级、排序、表彰等活动,将全部中禁止。
作为回应,今天福建55家社团组织为此向全省发出倡议,要与全省企业共克时艰。来自政府与社会各界的关爱,极大地福建省各地企业的发展信心。也在今天,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100家企业也共同签署承诺书:表示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勇挑责任,稳定就业,不减薪、不裁员。这其中包括:华映视讯、新大陆、万德电气、清禄鞋业、飞毛腿电子、太阳电子、NEG等。据统计,这些企业所拥有的职工占全区7万多名企业职工的80%以上。
(责任编辑:黄芳)